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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用回收食品作原料可被拘留

  • 日期: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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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3月10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5位嘉宾就立法修改与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介绍,福喜事件虽然是一个个案,但它对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启发是:食品生产经营的链条很长,应该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加强规范。袁杰介绍,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应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法律要求,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都作了明确的列举和要求,并且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现行食品安全法和修订草案规定了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对这一类行为除规定可以处以高额罚款外,对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给予行政拘留。此外,二次审议稿还在加强对食品保质期的管理,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进一步保护举报人,鼓励知情者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防止打击报复等等各方面都作了规定。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