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食品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儿童书包等违法行为。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均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围绕打假劣、惩欺诈、保安全、提质效、促发展5个方面,聚焦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知识产权、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检验检测、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民生反垄断等10个领域,全面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上半年,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相关案件2182件,移送司法机关37件。食品相关典型案例如下:
一、上海灿耀天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群、私域直播等方式,突出宣传其销售的食品具有“降血脂降血糖”“消除磨玻璃肺结节”“有效治疗各种心肌病”“抗癌防癌”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效。经查,涉案商品并不具有当事人宣称的疾病预防或治疗功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上海颐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的“赛乐瑞pro”和“赛乐瑞Super-K”等商品广告中含有“血栓快速溶解、心脑血管双重调理改善”“可以对中枢神经、肝脏健康、消化系统、骨骼、抗癌等有预防改善效果”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经核查,涉案商品系普通预包装食品,上述宣传内容均系当事人虚构,并无相关依据。案发后,当事人对涉案广告页面进行了整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原知因(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当事人为原知因有限公司(注册地香港)境内代理人,从事跨境电商网店运营和境内售后服务等。经查,当事人自境内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发货销售35瓶“经典至臻10260”及部分赠品“原知因至臻膳食补充剂14粒装”。上述商品原产地为日本,主要成分为NMN(β-烟酰胺单核苷酸)、PQQ、淀粉,且无中文标签,货值金额共计97090.76元。另查明,当事人通过其运营的网店(原知因海外旗舰店)发布的“Q立方巢好孕男女备孕生殖机能提升”食品广告中含有“肌醇 调节胰岛素和结合神经递质 提升精子质量 改善代谢综合征 降低抑郁焦虑”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九十七条及《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四、上海迪梨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白酒)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业务员处以远低于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购进了五粮液酒210瓶和10瓶剑南春酒,并在其经营场所内加价对外销售。经权利人辨认,涉案白酒均系侵犯“五粮液”“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截至案发,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计20.016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