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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上海市2025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 日期:2026-03-15
  •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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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从2025年查办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筛选并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有效震慑不法经营者,督促经营者守法自律、诚信经营,并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在私域直播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上海**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发送微信红包和口令红包等方式在社交渠道引流,发布私域直播链接,并在直播中推广某品牌乳铁蛋白牛初乳粉,夸大产品功效,通过案例介绍宣称该产品具有“抗菌、抗癌”等功效,并暗示消费者在其店铺购买一定金额后才能购买该款产品。经查实,当事人的宣传并无科学依据和医学临床证明,涉案产品也无当事人宣称的功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强制消费案

2025年1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发现,当事人自2024年9月起在店内推行扫码点餐,其小程序设定默认按照就餐人数搭售五常米饭(5元/位,米饭不限量),且位数仅可增加,无法删减;同时未以任何形式告知或者提示“未食用可退款”等规则,消费者只有在买单时主动提出未食用米饭,该费用方可取消。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整改,设置了“五常米饭”删减选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鉴于当事人案发后主动整改,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