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芥酸酰胺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0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邮箱,如在截止日期前未反馈相关意见,视为无不同意见。
邮箱:biaozhun@cfsa.net.cn
附件:芥酸酰胺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相关材料.pdf
文章来源: a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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