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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关于致敏物质的标示

  • 日期:2020-11-18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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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致敏物质的标示


食品中的某些原料或成分,被特定人群食用后会诱发过敏反应,有效的预防手段之一就是在食品 标签中标示所含有或可能含有的食品致敏物质,以便提示有过敏史的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本 标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列出了八类致敏物质,鼓励企业自愿标示以提示消费者,有效履行社会责 任。八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致敏物质,生产者也可自行选择是否标示。具体标示形式由食品生产经 营企业参照以下自主选择。 致敏物质可以选择在配料表中用易识别的配料名称直接标示,如:牛奶、鸡蛋粉、大豆磷脂等; 也可以选择在邻近配料表的位置加以提示,如:“含有……”等;对于配料中不含某种致敏物质,但同 一车间或同一生产线上还生产含有该致敏物质的其他食品,使得致敏物质可能被带入该食品的情况, 则可在邻近配料表的位置使用“可能含有……”、“可能含有微量……”、“本生产设备还加工含 有……的食品”、“此生产线也加工含有……的食品”等方式标示致敏物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