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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GB 31605-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解读

  • 日期:2020-10-19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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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2020年第7号公告,发布42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卫生规范》是唯一一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从2017年立项到正式文件下发历时三年的时间,将于2021年3月11日正式实施。




食品冷链物流运输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许多生鲜食材从产地到餐桌的运输管理需要全程进行严格的温度控制,稍有不慎便会沾染病菌,甚至腐败变质。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各地陆续检测到多种进口冰鲜水产品被病毒和细菌沾染,国内诸多冷链食品安全问题也屡见报端。冷链系统的不完善对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造成隐患,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势在必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是以我国食品冷链物流行业现状为基础,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的,参考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规定了在食品冷链物流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准则,适用于各类食品出厂后到销售前需要温度控制的物流过程,解决行业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可与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经营规范联合使用。
标准中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相衔接的设施设备、警示标识、检查记录、信息化系统管理、温湿度要求等进行细化要求;细化了冷链运输中的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其中提到了需冷冻的食品储存环境温度应不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储存环境温度应在0℃-10℃。对于有湿度要求的食品,还应满足相应的湿度储存要求。
标准中提到追溯及召回的要求,与GB 31621-2014《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的要求相呼应。
此外,标准中适当增补污染防控相关要求,实现与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相互衔接补充,围绕避免食品交叉污染、保护作业人员、严格企业主体责任等三个方面,以及在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结合食品冷链物流的特点,在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章节均补充了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食品经营者应采取的措施和要求,防止食品、环境和人员受到污染和感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的出台,解决了行业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保障了食品冷链物流运输中的食品安全,也是从源头到餐桌的重要保障。中食安信希望通过对上述法规的理解,帮助企业和行业相关人员全面、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参考,同时中食安信可提供标准法规咨询、食品标签审核等咨询服务,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010-5130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