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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请人何时可按新国标提交注册申请?何时必须按新国标组织生产?

  • 日期:2026-03-24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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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何时可按新国标提交注册申请?何时必须按新国标组织生产?

自新国标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即可按新国标提出产品注册(含变更)申请,获得注册后即可按新国标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自新国标实施之日起,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新国标注册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此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考虑到补正材料、审评审批等环节所需时间,需按新国标变更注册的,建议申请人尽早提交变更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