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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关于黄芪、当归、党参等产品销售资质问题

  • 日期:2023-02-28
  •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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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部分地区开展了黄芪、当归、党参等原料的药食同源试点工作,请问该类产品如仅经过清洗、切片等初级环节,未经过深层次加工,未改变其性转情况下,销售其切片原料,在产品类型一栏填写初级农产品,如无中草药材资质,是否允许正常销售?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