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由中食安信汇总质检总局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欧盟:
欧盟发布脂肪酸钠等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报告
2018年3月2日,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10.2903/j.efsa.2018.5180文件,发布脂肪酸钠、钾、钙盐(sodium, potassium and calcium salts of fatty acids,E 470a)和脂肪酸镁盐(magnesium salts of fatty acids,E 470b))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报告。经重新评估,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源专家组(ANS)得出结论:在报告的用途和用途水平上,无需设立每日允许摄入量ADI,脂肪酸钠、钾、钙和镁盐无安全性。评估小组建议:放宽有毒元素(砷,铅,汞和镉)的现行限量以确保食品添加剂不会成为食品中这些有毒元素暴露的重要来源;考虑修订欧盟关于脂肪酸钠、钾、钙和镁使用规范(包括镍的最大限量),明确几种脂肪酸盐反式脂肪酸、芥酸的最大限量,重新界定、澄清脂肪酸钠、钾、钙和镁盐中用作原料的脂肪酸只能从食用油脂中提取。
欧盟葡萄酒酒业协会建议标签上要包含卡路里信息
中国葡萄酒资讯网2018年3月16日讯,3月12日布鲁塞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欧盟葡萄酒酒业协会(CEEV)表示,欧盟葡萄酒、啤酒和烈酒生产商将在产品标签上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营养和成分信息。CEEV代表23个国家葡萄酒机构、私人葡萄酒公司、瑞士及乌克兰葡萄酒协会表示,产品标签上要包含葡萄酒卡路里信息,以“能量”的形式展现根据本周公布的CEEV提案,将使用符号“E”表示“能量”。例如:香槟起泡酒E=301kJ/72kcal(每100ml);利口酒20%abv:E=670kJ/160kcal。这项关于酒类产品标签的新规定,最后在执行中将有可能允许生产商根据产品种类,灵活的借助手机、社交媒体、网页等非实质标签的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营养成分及原料的告知(合成物除外)。但产品的实质标签上,须标注每100毫升饮品的热量指示值。
CEEV强调,被定义为加工助剂的成分不需要公开标记,目前,国际葡萄酒组织OIV正在研究可以定义为加工助剂的具体成分。
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评估新屠宰体系指南》
环球肉类新闻网3月16日消息,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针对肉类和牲畜业务发布指南草案,并争取获得欧盟(EU)批准以作为新方法或修改后的方法用于屠宰企业。该指南目标是简化编纂相关数据的应用方法和建议,以使新方法对牲畜提供更多的动物福利爱护。
欧盟发布铜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量审查结果
2018年3月21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就发布铜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审查结果。根据法规(EC)No 396/2005的第12章,EFSA审查了目前在欧洲铜化合物的最大残留水平(MRLs)。评估了在植物、加工商品、轮作作物中铜化合物残留的残留情况,根据审查结果,欧洲食品安全局对目前执行的最大残留限量建议仍需要进一步风险管理,具体限量如下:
欧盟发布二氢槲皮素提取物作为新食品成分用于奶油等食品中的限量和标签要求
2018年3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461号法规,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第2015/2283号法规,授权二氢槲皮素提取物(taxifolin-rich extract)作为新型食品成分投放于欧盟市场,并修订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2017/2470。该法规规定了二氢槲皮素提取物作为新食品成分用于奶油等食品中的限量和标签要求,同时对定义进行了修改。新法规于官方公报发布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欧盟授权将隔山消等草药提取物作为新食品成分投放于欧盟市场
2018年3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469号法规,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第2015/2283号法规,授权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欧盟法规(EU)2015/2283中的三种草药提取物(隔山消Cynanchum wilfordii Hemsley、糙苏Phlomis umbrosa Turcz和当归Angelica gigas Nakai)作为新食品投放市场,并修改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2017/2470。内容包括:一是按法规(EU)2015/2283第8条的规定列入欧盟授权新食品清单;二是对规定了可以使用新食品的条件和标签要求;三是本条规定的授权不得与条例2002/46 /EC相关规定冲突。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
美国:
美国发布《蜂蜜、枫糖浆、蔓越莓产品中添加糖的声明》
2018年3月2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04281号文件,发布《蜂蜜、枫糖浆、蔓越莓产品中添加糖的声明》工业指南,应制造商建议,对于加入的糖食品,拟在营养成分标签中使用符号“?”。指导草案拟在单一配料包装的蜂蜜、枫糖浆以及蔓越莓产品中使用。征求意见期2018年5月1日之前。
同时,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发布2018-04282号文件,发布蜂蜜及蜂产品标签指南,以确保蜂蜜及蜂产品不被掺假或贴错标签。内容包括蜂蜜定义、声明蜂蜜蜜源、添加甜味剂蜂产品标签等。
美国对百菌清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修订
2018年3月6日,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环保署发布2018-04522号文件,拟修订嘧菌酯在甜菜块根中、制定百菌清等多种农药在在甜菜等部分食品中的最大限量,同时豁免抗性诱导剂(SRI)、具有对抗木质部难养菌(Xylella fastidiosa)的杀菌剂、真菌粉红粘帚霉菌株ACM941、88-710(Clonostachys rosea strainACM941、88-710)在所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意见必须在2018年4月5日或之前收到。制/修订部分农药及限量如下:
美废除《有机牲畜和禽类实施惯例(OLPP)》最终法规
3月13日消息,美农业部(USDA)决定废除《有机牲畜和禽类实施惯例(OLPP)》最终法规。该法规会增大牲畜和禽类管理工作量,受到美肉类行业的广泛反对。废除令于2018年5月13日生效。
美国修订抗倒酯的最大残留限量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 2018年3月15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一则最终条例,修订了抗倒酯的最大残留限量。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8年5月14日前提交。具体限量如下:
美国发布《肉类和禽类企业检验项目人员、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所采用法规、预警方法》通报
美FSIS网站3月20日消息。该通报每年发布一次,并随附公共卫生法规(PHRs)年度更新列表。该通报定义了公共卫生信息系统(PHIS)中的公共卫生法规(PHR)预警方法,通知检验项目人员(IPP)如何审核、应对相关预警。该通报对一线监督人员(FLSs)进行指导,向检验项目人员提供相关指南,以便发布预警时确定企业存在问题和问题发展趋势。该通报包括对执行、调查、分析官员(EIAOs)所发布的相关指示,以便在召开食品安全评估(FSA)会议时与企业共享公共卫生法规(PHR)信息。
美国发布FSVP豁免规则在以食物进口的动物中的运用
2018年3月21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公告详细解释了FSVP法规的豁免要求。用于食品的活动物(如牛、家禽、猪)都必须接受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的强制屠宰前检验,该强制措施也覆盖进口产品的,同时此类产品还必须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的规定进行加工,上述条款均为海外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的要求。FSVP同时明确规定了某些食品处于该规则豁免之下,包括部分肉类、家禽、蛋制品。而FDA此次规定则扩大了“自由裁量权”,进口商如果认为作为食物进口的动物可以被FSVP和面(如养殖野牛、鹿、麋鹿),可以主动向FDA申请,FDA评估后即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使用FSVP豁免规则。
美国修订S-异丙甲草胺等的最大限量
2018年3月21日,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环保署发布2018-05641、2018-05640号文件,修订S-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在甘蔗糖蜜上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黄瓜(Squash)、南瓜(Cucumber)中氟噻唑菌腈(Flutianil)的最大残留限量,法规于2018年3月21日生效。异议和听证请求必须在2018年5月21日或之前收到;环保署发布2018-05639号文件,拟制定氰虫酰胺(cyantraniliprole)在青咖啡豆等部分食品中的最大限量。意见必须在2018年4月20日或之前收到。修订限量如下:
美国将进口虾纳入海鲜进口监测计划
3月22日GlobeNewswire消息,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18财年综合拨款法规草案,在2018年9月30日前为联邦政府提供资金,此次草案中增加了一项重要措施,即将进口虾纳入海鲜进口监测计划(SIMP),以确保进口虾的可追溯性和实际审查。SIMP要求进口海产品从捕捞点到美国首次销售点的可追溯性信息,以阻止非法,不受管制和不作管制(IUU)捕捞活动。该草案晚些时候由美国总统签发后将正式生效。
美国三大肉类组织就关税问题齐发声
2018年3月26日国际畜牧网综合报道,针对上周中国商务部拟对包括猪肉和铝等在内的美国商品加征25%关税的决定,美国三大肉类组织就此问题分别表态。来自美国肉类协会(NAMI)官网的声明称:“美国肉类协会称赞特朗普政府为达成与中国更加公平、开放和透明的贸易关系而做出的努力,但我们担心政府3月22日公布的对华进口高关税只会对我们进入中国市场造成不利影响,有升级为贸易战的风险。
加拿大:
加拿大更新《许可甜味剂列表》
3月1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NOM / ADM-0111通报,批准赤藓糖醇(Erythritol)作为甜味剂用于食品增稠产品。在作出本次决定之前,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一份申请,请求将赤藓糖醇按照2.0%的限量用于食品增稠产品。加拿大卫生部评估了赤藓糖醇作为甜味剂用于食品增稠产品的安全性,尚未发现安全问题,因此更新《许可甜味剂列表》,批准其使用,最大使用量为2.0%。在此之前,加拿大已批准赤藓糖醇作为甜味剂用于减肥饮料、水果冰沙饮料、乳基饮料、酒精饮料等产品。
加拿大新规要求部分未经加工冷冻鸡肉产品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3月12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发布了关于冷冻未加工鸡肉产品不得检出沙门氏菌的新规,该项新规涉及的产品是指生的、裹面包屑的、冷冻的、有“即食”标识并且为预包装供零售销售的鸡肉制品(不包括鹌鹑、鸭肉和火鸡),生的裹面包屑冷冻填馅类鸡肉产品目前不受此新规影响,CFIA将给予相关企业1年的缓冲期完成生产流程和控制措施的自查以适应并符合新规要求。
加拿大将更新用于加工乳酪原料乳的信息识别要求
3月16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发布更新自动进口参考系统(AIRS)数据库的通告,旨在区分由巴氏杀菌乳和未消毒乳制成的奶酪。从2018年4月3日起,奶酪进口商/代理商将被要求通过选择HS编码来确定奶酪是由巴氏杀菌乳还是未经高温消毒乳制成,从而便于CFIA能够确定检查重点并收集有据可查的数据。AIRS将通过提交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时使用的HS编码将巴氏消毒标记纳入到系统中。目前,进口商必须使用进口声明或相关说明乳酪的原料乳是否经过巴氏消毒或未经高温消毒。
加拿大修订种菌唑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8年3月27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PMRL2018-06、07、09通报,有害生物管理局提议修订农药种菌唑(Ipconazole)、萎锈灵(carboxin)、丙环唑的最大残留限量,文件评议期为发布之日起75天内。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澳新:
澳大利亚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录20
2018年3月13日,澳新标准局发布2018年第5号公报,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录20,部分修订氯氟吡啶酯(Florpyrauxifen-benzyl)等在鸡蛋等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修订限量详情如下:
新西兰修订《经第三国加工的动物产品进口卫生标准草案 》
2018年3月16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发布G/SPS/N/NZL/572通报,修订经第三国加工的动物产品进口卫生标准草案。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经第三国加工的动物产品进口卫生要求,在严格的食品安全和生物安全措施下,可以进口已在海外进一步加工的新西兰动物产品。目前已与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等五个国家或地区签订进口该类动物产品的卫生协定。(2)发布《经第三国加工的动物产品指导文件》,对经第三国加工的动物产品进口商责任、进口许可制度、第三国加工动物产品的风险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澳大利亚废止、修订葡萄酒相关法规
2018年3月19日,澳大利亚农业和水资源部发布F2018L00310法规,废止及修订葡萄酒相关法规,主要包括:(1)废止《澳大利亚葡萄及葡萄酒管理条例1981》;(2)修订《初级产业(海关)收费条例2000》,将附表13第1条《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权威法2013》删除,代之以《澳大利亚葡萄酒法2013》;将附表13第1条(备注)中。《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管理局条例1981》第12条删除,代之以《澳大利亚葡萄酒条例2018》第28条;(3)修订《初级产业征税和收费条例》部分内容。
澳大利亚更新进口食品监控项目通告
2018年3月26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IFN 01-18):自4月24起,实施下列新更新的进口食品监控项目。新鲜和冷冻的肉类、简单加工的即食水果和蔬菜制品、干草药、冷藏或冷冻椰子丝、大麻籽和大麻籽产品实施5%的抽检比率。具体为:一是自2006年12月起对可食用的内脏和动物脂肪的兽药筛查将于2018年4月24日终止,将对氟喹诺酮类药物(与海产品/鱼类抗菌药物筛选相同)、头孢菌素(头孢噻呋)和链霉抗生素(维吉尼霉素)继续实施监测;二是继续对冷冻即食浆果中大肠杆菌实施监测,同时新增对新鲜的婴儿玉米、甜豌豆、新鲜辣椒、冷冻菠菜、干、半干和干番茄、干枣等产品中大肠杆菌实施监测;三是干草药、冷藏或冷冻椰子丝将国际食品微生物规范委员会(ICMSF)制定的标准来确定是否符合“进口食品管理法”第3(2)节的规定;四是大麻籽和大麻籽产品中总四氢大麻酚(THC)修订为不超过10 mg / kg、大麻二酚不超过75 mg / kg。
日本:
日本修改豆腐保存标准
人民网东京3月20日电,据日本时事通信社报道,日本厚生劳动省于19日召开专家会议,决定修改日本的豆腐保存标准,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豆腐可在常温条件下保存。在日本,豆腐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一般都是以冷藏的形式进行保存和销售的,只有那些用连续流动式加热杀菌机器杀菌后的“无菌充填豆腐”在常温下保存才是合规的。
日本解除对我国产安康鱼中河豚毒素的强化监控检查
2018年3月28日,日本发布药生食输发0328第1号通知:鉴于之前的进口检查,现废止在2007年5月28日对中国产安康鱼实施的河豚毒素的强化监控检查。
韩国:
韩国修订《化妆品条码显示和管理规定》
2018年3月15,韩国食药部发布第2018-17号公告,发布新修订《化妆品条码显示和管理》,内容包括将二维码添加到条码类型(与第2条有关);除了条码之外,还可以输入附加信息如使用期限、序列号等;条形码名称修改(与第5条和附表相关)。
韩国将加大食品检测方面的投入
韩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KFDA)3月27日发布公告称,韩国将在未来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检测方面的投入。据统计,2017年全年韩国在食品检测方面的投资达844亿韩元(约合5亿人民币),涉及毒性、药理学、食品保健功能等角度。2018年,韩国将重点加大微生物食源性疾病、生物毒素、化妆品动物替代测试等方面的投入。
其他:
印度发布《食品安全和标准》2018年修订草案
2018年3月7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食品安全和标准》(食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有关乳制品)标准草案,产品涉及法规中“2.1乳制品及其类似物”,分别插入2.1.21、2.1.22和2.1.23条目,规定了牛奶蛋白浓缩物、浓缩乳清蛋白、牛初乳和牛初乳产品的定义、成分和质量参数以及所涵盖的产品的特定添加剂和标签要求。征求意见期为草案通知起30天内。
印度增加《食品安全标准》条款
2018年3月13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对《食品安全标准》第1次修订案,并于官方公布发布之日起生效。根据F. No. Stds/O&F/Notification (5)/FSSAI-2016通报,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中植物油类增加2.2.7“脂肪酸成分”条款,涉及气液色谱法测定植物油中的脂肪酸成分方法(总脂肪酸百分比)。
印度修订乳及乳制品中的氯化钠检测分析方法
3月22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了File No.1-90/FSSAI/SP(MS&A) /2009文件,更新修订 FSSAI 手册1.2.8.2章节所述的食品检测分析方法——牛奶及奶制品中的氯化钠检测分析方法,建议食品实验室使用上述更新检测方法。
印度发布《食品安全和标准》2018年修订草案
2018年3月23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File No. REG/11/27/ BEVO-Labelling/FSSAI-2018文件,发布《食品安全和标准》(包装和标签)2018年修订草案,内容包括:一是在第2.3条第2.3.3条中第二条款,内容替代为“进一步规定,除2.4.2和2.4.4条所要求的标签声明外,在声明中规定使用说明时数字和字母的大小不得小于3mm”;二是在2.4条款2.4.2条款中第11点内容替代为“11 每个含有食用油混合物的包装应在其品牌名称下面紧贴标签声明(即粗制或精炼形式),标签声明“混合食用植物油”的字体大小不得小于5mm。征求意见期为草案通知起30天内或网站公告60天起(以时间较迟者为准)。
印度修订了铁强化剂标准
3月23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了关于食品安全和标准(食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法规2018年第二次修订案的官方通报,旨在修订作为强化剂的含铁盐的相关规定,具体修订内容为删除了原法规“2.9.30”分规第5款中的部分内容:“5%水溶液的pH值”及相关条款中的有关要求。上述规定自该官方通报发布日起正式生效。
印度修订了婴幼儿乳粉及焙烤产品法规要求
3月22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了关于食品安全和标准(食品标准和添加剂)法规2018年第3次修订案的官方公报,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在原法规“2.9.1婴幼儿营养食品”中增加允许婴幼儿乳粉中使用卵磷脂和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最大限量要求分别为1g/100ml和1mg/100ml。二是在原法规“2.4.15 焙烤产品”中增加焙烤饼干及面包用酵母的最大限量要求为GMP。上述规定自该官方公报发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