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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正面清单”

  • 日期: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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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官方7日晚间公布包括配方奶粉、纸尿裤等商品在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今后只有清单内的商品能享受跨境电商进口税收优惠。

        这份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为中国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

        清单中包括配方奶粉等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塑料马桶坐圈及盖、儿童玩具、保温杯等。商品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根据新规,今后只有列入清单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的税制进口,其他产品则要按照一般贸易或其他商品行邮的税制进口,不能适用于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中国即将于4月8日起执行的跨境电商税收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限值以内进口的,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官方称,实施清单管理旨在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发展迅速。据官方数据,从2013年7月到2014年12月,海关正式统计的进口跨境电商交易额达10亿元人民币;2015年1月份到11月,该数据增至155亿元。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这一增势持续,有可能对一般贸易造成冲击。

公告原文

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公告

2016年第40号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

  2016年4月6日

中食安信综合中新网、财政部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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