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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韩老年食品标准草案比对分析

  • 日期:2018-10-03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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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老年食品”标准草案要点比对分析

 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吞咽功能和咀嚼功能下降,食物的物理性状等影响到老年人的食物选择,不少国家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老年食品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2018年8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婴儿配方食品等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8〕752号),其中包含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老年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2018年7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食品的标准及规格》※部分修订告示(食药处公告第2018-315号和第2018-316号)的征求意见稿,其修订内容中新增加“老年食品”的定义、标准和规格要求等内容。中食安信现就中韩发布的法规标准草案内容要点进行比对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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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食品的标准及规格》也称“食品公典”,适用于所有食品。对于“老年食品”除上述草案中新增条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韩国食品公典中对食品的通用性要求。 

通过中韩老年食品标准草案的比对分析,总结如下:

中国将“老年食品”列为特殊膳食用食品进行单独管理,主要分为3个类别,单独制定了其营养配方、卫生指标等技术性指标要求,明确标签应标示“老年食品”及具体类别等,与韩国的标准相比,标准中的要求更加具体细化。另外,结合我国老龄化现状(截止2016年底,全国60岁以上人口达2.3亿,占总人口的16.7%)、老年人膳食指导的现行政策标准要求(WS/T556-2017 老年人膳食指导、餐饮业老年营养餐要求(征求意见稿)、WS/T484-2015 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规范等)、特医食品现况中老年人的营养不良数据等信息(60岁以上老年人营养不良率为6.1%,住院老年患者营养不良患病率高达40~60%),老年食品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应运而出,符合国情需求,促进食品工业的多样性发展,也为食品企业增加一个选择机会。

韩国将“老年食品”作为普通食品进行管理,对于老年食品的要求是基于高龄人群的消化、吸收等身体机能逐渐衰退的原因,采取在普通食品的基础上对食品的物质形态进行改变;在营养摄取的基准上增加10%的营养成分强化;对个别微生物的限量严格要求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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