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食安信”微信平台发布的食安快讯内容,本文将最近一周发生的食品安全信息热点事件进行汇总以飨读者。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52号)
2015年 2月—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 6类食品345 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乳制品172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及粮食制品3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类及豆制品4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4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2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食药总局关于征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现公开征求意见。
食药总局关于征求《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现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今年10月1日,《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本市正在筹建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的“高架路”,并视具体情况开放“匝道”,供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和涉及10大类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上传或下载食品安全信息,消费者有权查询。该“高架路”建成后,将打破食品在种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以及相应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让食品能真正一追到底。
进口产品涉嫌违规添加保健食品原料 交大昂立中枪
一场查处进口胶囊类等特殊剂型食品违规添加保健食品原料的风暴即将来临。而由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天然元大豆提取物胶囊卷入其中。
上海海关为进口水果开辟“寄售贸易”新渠道
上海海关在全国率先试点进口水果“寄售贸易”,即海外出口企业委托国内企业代销水果,在暂时无法准确申报进口价格的情况下,海关依据寄售协议一次性征收税款保证金,并按协议约定的保底价格对进口水果先予征税放行,待货物在国内市场销售完毕后,再由企业根据实际销售数量和价格进行价格补充申报。
食品标签瑕疵应这样认定,职业打假人难再以此索赔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上述规定,被认为是《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1款的但书,是在该条第1款违法行为适用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基础上,又再次根据标签违法行为的轻微程度,适用更轻的行政处罚,以进一步体现过罚相当原则。此项内容是法律修订过程中新增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瑕疵”的认定,需要执法者在系统学习理解法律条文的基础上,综合考量。
百事与可口可乐争相抢食中国乳饮市场
百事公司近日通过京东向中国市场推出在华的首款乳饮“桂格高纤燕麦乳饮品”,这是康百联盟之后,百事独立于康师傅推出的第一款饮料,也是百事公司在美国以外首次优先通过电商平台首发新品。就在一个月内,百事还在中国推出了一款名为维动力的维生素饮料产品,是康百联盟之后,百事推出的首个新品。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这是百事要向中国饮料核心主流品种靠拢的表现,也是百事去碳酸化的加强版。
分包食品后不改保质期遭处罚 企业不服起诉食药监局
企业在分包鱿鱼丝时重新确定生产日期,保质期却没变仍为6个月,被认定违反相关规定遭处罚。企业不服,向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食药监部门的处罚决定。昨日,这起行政官司在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高新法院表示,这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将对分装食品的标签标示产生重大影响,对分包装行业如何标注食品保质期,具有较强的导向和示范价值。
美媒:中国市场迅速变化 洋奶粉在华渐陷窘境
中国正给美赞臣这类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商带来麻烦,它正因严重依赖中国发展中的消费阶层而得到风险教训。20年前这家美国公司开始在华生产产品,但如今经营举步维艰。
阮光锋:营养标签中的零值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实施后,“0”的出现将不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这并不是我国特有,美国、欧洲等国家的营养标签规定都有“0”的规定。事实上,“0”的出现也不仅限于反式脂肪酸,很多营养素都可能出现“0”。当某种物质的量低于一个规定数值时,都可以标注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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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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