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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保健食品中那非类物质检测标准的相关问题

  • 日期:2022-03-17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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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目前对保健食品中是否含有西地那非进行检测是适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8016,2009030”还是适用“BJS201805食品中那非类物质的测定(2018年第14号)”?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0年第44号公告,《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第四部分中,N-去甲基西地那非等那非类物质的检验方法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中那非类物质的测定BJS201805)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