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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材料:被忽视的雷区

  • 日期:20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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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浆机润滑油污染、紫砂煲重金属超标、荧光爆米花桶、氧化钙干燥剂爆炸……近年来,因食品接触材料含有有害物质而引发的安全事件,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屡屡敲击着公众敏感的神经。

  当前,食品接触材料的有害物质主要有双酚A、增塑剂、甲醛及三聚氰胺、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等,这些物质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潜在毒性,可引发系统功能紊乱,特别是影响新生儿童的神经系统的发育。

  逾七成企业未获生产许可

  记者从广东省质监局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从2006年开始对食品接触材料推行生产许可制度,但进展缓慢。目前,仅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制品及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等5类100多种食品接触材料纳入生产许可管理目录。

  数据显示,广东省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企业共6146家,其中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2910家,核发生产许可证2921张,未纳入生产许可管理的有3236家企业。

  “由于有些地级市主要上报获证企业,实际上还存在不少非发证产品企业,估计全省食品接触材料企业实际上有接近1万家。”广东省质监局副局长高国盛说。

  质监面临四大挑战

  面对新形势,食品接触材料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亟待加强,但现实操作中又面临几大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制度缺失,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尚未有专门针对国内食品接触材料安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食品接触材料监管无法可依。

  二是标准严重滞后,管理归口混乱。我国的管理法规和标准大多制定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理化指标、卫生要求和添加剂对食品污染的控制、增塑剂的使用等等还处于20多年前的要求,特别是随着高分子材料的高速发展,一些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标准缺失,生产者无法可依。

  三是市场主体定位扭曲,无法建立有效的责任链条。目前国内以行政监管为主的市场监管模式,严重扭曲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供给和消费者需求的权责关系,使市场主体责任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监管成效却不明显,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四是行业整体水平偏低,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我国食品接触材料生产加工行业中,相当部分企业没有掌握产品的卫生标准和检测方法。同时,消费者过于关注食品本身的安全,而对食品包装不当、使用不当所造成的食品污染等安全问题关注甚少。

  亟待完善监管体系

  广东质监人士及相关专家认为,建立食品接触材料现代监管模式,一方面要落实企业的首负责任,形成可追溯的责任链条,弱化行政监管,强化民事诉讼,激发消费者的监督力量;另一方面,要以风险分析为监管的基本模式,强化风险预测和管理。建议国家从以下方面完善市场监管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

  第一,制定食品接触材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主体的权责体系。推动制定《食品接触材料生产加工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或更高层次的立法,明晰市场主体的权责关系,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让政府监管回归到合适的位置。

  第二,修订和完善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为检测和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强化风险监测与分析,及时化解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

  第四,建立和完善食品接触材料监管的机构和机制,提高监管效率。理顺食品接触材料监管机构,应按照政策制定机构、执行机构、风险监测分析和风险管理机构进行定位和运行。
netease 本文来源:今晚网-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