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店经营销售保健食品正装产品,同时也有试吃装(非卖品)想要展示在收银区,是否也需要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的提示牌?因为不是销售是赠送,提示牌销售两个字不妥,请问要按照正装的保健食品一样设立提示牌么?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保健食品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经营保健食品应设置专区、专柜,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同时要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