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养强化剂在食品标签配料表中的标示方式?
答
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及其问答的相关要求,食品营养强化剂应当按照本标准或卫生部公告中的名称标示。生产单位可选择使用以下三种方式中任一方式进行标示:
1.标示化合物名称(按照附录B或表C.1中化合物来源项下的名称标示);
2.同时标示营养素名称和化合物名称;
3.标示营养素名称(按照附录A或表C.1中营养强化剂项下的名称标示)。
各种营养强化剂在配料表中的标示顺序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