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了GB 31615.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菌种安全性评价程序》(以下简称新规)。新规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新规实施后,食品企业应在菌种选育、生产应用、安全验证等环节建立更严格的技术规范,加速适应新的监管要求。中食安信将罗列新规要求食品用菌种需开展的安全性试验,以供企业参考。
根据新规要求,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包含遗传修饰微生物)用活的微生物菌种,一般需要开展以下试验:菌种鉴定,全基因组测序,毒力基因、耐药基因、毒素产生相关基因分析,动物致病性试验,耐药性试验,产毒试验,毒理学试验,遗传稳定性分析以及其他活性物质测定。具体要求见下表。
需格外关注的是,对于通过动物致病性试验及产毒能力试验,毒力、耐药、毒素合成基因分析已经确认安全的细菌菌种,后续需通过判定其耐药性进一步确认菌种的安全性。
1)对受试抗菌药物无耐药性;且全基因组序列中未检测到耐药基因,或检测到耐药基因,但试验证实其不介导耐药,则认为菌种是安全的。
2)对受试抗菌药物具有固有性耐药;且其携带的耐药基因位于染色体上,通过水平传播的可能性很小,认为该菌种是安全的。
3)对受试抗菌药物产生获得性耐药,若产生耐药的机制是染色体突变所致,其水平传播的可能性很低,一般认为该菌种是安全的。
其中,对受试抗菌药物具有耐药性,表现为菌种对1种或几种受试抗菌药物的MIC值高于设定的阈值;对受试抗菌药物无耐药性,表现为菌种对1种或几种受试抗菌药物的MIC值低于设定的阈值。
新规规范了食品用菌种的安全性评价程序,为食品企业明确生产菌株评价体系提供支撑,进一步筑牢食品用菌种应用安全防线,推动食品产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