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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12月起“生鲜灯”全面禁止使用

  • 日期:2023-12-07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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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鲜灯”?

“生鲜灯”并没有一个法规上的定义,一般把市场上蔬菜、水果、鲜肉、海鲜水产等摊位上用使用的灯具统称为“生鲜灯”,“生鲜灯”与日常家用的日光灯不同,它的光源是可以调节色温的,可以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从而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生鲜灯”根据色温的不同,主要分为“冷光灯”和“暖光灯”两种类别,可分别应于蔬菜、水果、鲜肉等生鲜食用农产品和熟食摊位,如肉类使用红色的“生鲜灯”,海鲜则使用蓝色的“生鲜灯”等。

为什么要禁“生鲜灯”?

“生鲜灯”可以调节色温,超市、农贸市场等摊位上使用该灯具会对消费者造成一个视觉上的误导,在其灯光下的蔬菜、水果、鲜肉、海鲜水产等食用农产品,都会呈现出一种非常新鲜的颜色,让蔬菜、肉类等看起来更新鲜,从而使消费者无法有效的分辨食品的品质好坏,“买时看着很新鲜,回家再看则‘变了颜色’”,相信有不少消费者都曾有这种体会。“生鲜灯”除了可以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外,很多消费者还反映“生鲜灯”的光线会刺眼,长时间站在灯光下会感到不适、视力模糊等,如果消费者购物时间过长,可能会对视力造成影响。

针对使用“生鲜灯”造成的一系列问题,2023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从12月起“生鲜灯”将被全面禁用,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管理办法》实施后,通过一些媒体报道和走访,大多数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商家摊位均已更换成普通的日光灯,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某一小部分商家又耍起了小心思,如在灯光旁边挂上红色纸张,还有商家直接在灯光上套上一层红色塑料袋。

在“生鲜灯”的制售环节,《管理办法》暂未对相关厂商造成太大影响,通过一些购物网站搜索“生鲜灯”,依然有大量现货在售,还会显示各种所谓的“可调色生鲜灯”“新国标生鲜灯”购买链接,宣传语则是“符合新国标”“让食物更鲜更真”“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这种所谓“新国标生鲜灯”是真的符合法规要求,还是虚假宣传,或是另一场“科技与狠活”则不得而知,希望商家能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结语

想让蔬菜、水果、鲜肉等食用农产品看上去美观从而吸引消费者无可厚非,但不能依靠“生鲜灯”这种“美颜神器”或者是套红色塑料袋这种违规行为,应该从产品本身的品质、对消费者的态度、环境卫生、诚信经营着手,这些才是吸引消费者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