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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公司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其他(扁桃仁))”的生产资质,能否生产“扁桃仁碎或扁桃仁粉”?

  • 日期:2025-01-07
  •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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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司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其他(扁桃仁))”的生产资质,能否生产“扁桃仁碎或扁桃仁粉”?

答:

根据《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生产“扁桃仁碎或扁桃仁粉”与生产烘炒类扁桃仁,工艺不完全一样,“扁桃仁碎或扁桃仁粉”应归类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类”。您公司现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其他(扁桃仁))”的生产资质,应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