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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基础信息汇总(非维矿类)

  • 日期:2024-05-16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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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1月第一批非维矿类原料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至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分三批发布了10种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分别为辅酶Q10、破壁灵芝孢子粉、螺旋藻、鱼油、褪黑素、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人参、西洋参、灵芝。

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内使用这些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需要进行备案,批准后才可生产销售。而进口这些原料生产的食品,如果想按照保健食品进行销售,宣传相应的保健功能,则应在总局进行保健食品的注册,取得注册批件后,才可按照保健食品进行销售,进行保健功能的宣传。

那么这些原料在用量、适宜人群、保健功能、剂型等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呢?本期中食安信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应的法规要求。

一、用量要求

原料名称

每日用量

注意事项

辅酶Q10

30-50 mg


破壁灵芝孢子粉

1-4 g


螺旋藻

3-4 g


鱼油

不高于4.0 g

(其中,EPA+DHA的用量不低于1.0 g)


褪黑素

1-3 mg


大豆分离蛋白

蛋白质6-25 g

成人每日蛋白质总体食用量推荐为60 g,可酌情根据个人每日食用量在用量范围内食用。

乳清蛋白

人参

1-3 g


西洋参

1.5-3 g


灵芝

4-6 g


二、适宜人群

原料名称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注意事项

辅酶Q10

成人

少年儿童、孕妇、乳母、过敏体质人群

服用治疗药物的人群食用本品时应向医生咨询

破壁灵芝孢子粉

免疫力低下者

少年儿童、孕妇、乳母


螺旋藻

婴幼儿、孕妇、乳母、过敏体质人群


鱼油

血脂偏高者

少年儿童、孕妇、乳母;出血倾向者和出血性疾病患者;肝功能不全者

对海产品过敏者不推荐食用

褪黑素

成人

少年儿童、孕妇、乳母

1) 从事驾驶、机械作业或危险操作者不要在操作前或操作中食用。

2) 自身免疫症(类风湿等)及甲亢患者慎用。

大豆分离蛋白

因蛋白质摄入不足而致免疫低下的成人

少年儿童

1) 无明显缺乏蛋白质的人群不推荐食用。

2) 植物蛋白过敏者不宜使用大豆分离蛋白。

3) 动物蛋白过敏者不宜使用乳清蛋白。

4)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 孕妇、乳母建议咨询临床医生、营养专业人员等。

乳清蛋白

人参

易疲劳者

免疫力低下者

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湿热体质、阴虚体质者

1) 不宜与含有藜芦、五灵脂的中草药及其制品同用。

2) 感冒、舌苔厚腻、易上火者不推荐使用。

3) 长期食用建议根据个人体质酌情使用。

西洋参

少年儿童、孕妇、乳母

1) 不宜与含有藜芦的中草药及其制品同用。

2) 感冒、舌苔厚腻、易上火者不推荐使用。

灵芝

免疫力低下者

少年儿童、孕妇、乳母


三、保健功能与剂型

原料名称

保健功能

剂型

辅酶Q10

1) 增强免疫力

2) 抗氧化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软胶囊

破壁灵芝孢子粉

增强免疫力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粉剂

螺旋藻

增强免疫力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

鱼油

辅助降血脂

软胶囊

褪黑素

改善睡眠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软胶囊

大豆分离蛋白

增强免疫力

粉剂

乳清蛋白

人参

1) 缓解体力疲劳

2) 有助于增强免疫力

单方备案剂型:片剂(含片、咀嚼片、口服片)、硬胶囊、软胶囊、粉剂、口服液、合剂、颗粒剂、膏剂、茶剂(袋装茶剂)

西洋参

灵芝

有助于增强免疫力

对于辅酶Q10、人参、西洋参这3类有2种保健功能的原料,在备案时,备案人可以选择备案1种或2种功能同时备案。未来产品生产时也需按照备案的功能种类和数量进行标示。人参和西洋参备案的保健功能还应与其适宜人群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