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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选聘职业索赔人立法有关问题课题研究机构的公告

  • 日期:2017-07-19
  • 来源:北京市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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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有关职业索赔人立法有关问题的研究,我局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拟于近期选聘一所大学承担职业索赔人立法有关问题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学术机构位于北京;

(二)具有相对固定的学者团队提供课题研究服务;

(三)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服务的良好业绩和经验;

(四)能够保证提供立法论证的水平和时间;

(五)具有深厚的行政法学理论基础,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业务工作深入了解,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的立法流程。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任务

对职业索赔人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法律地位、纠纷处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立法建议和应对措施;完成我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

(二)工作成果

提交的成果应包含下列内容:一是资料结果,即研究过程中收集的所有资料;二是过程结果,即研究各阶段、各环节的所有工作记录;三是研究结果,即关于职业索赔人立法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以及根据调研情况起草的相应条款。完成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成果归属于我局,未经我局同意,不得将合作内容和成果公开或转让给其他单位。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为期四个月,即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11月24日。

四、费用预算

我局拟支付的资料撰写费用最高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

五、应聘材料

我局诚邀在京学术机构积极参与,有意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拟为我局提供课题研究服务的工作方案、收费标准;

(二)拟为我局提供服务的核心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专业背景、研究领域、近年来为行政机关提供服务情况等相关情况;

(三) 应聘学术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选聘程序

(一)应聘。本次公开选聘收取材料时间为2017年7月3日上午9:00至2017年7月5日下午17:00。各应聘单位应将应聘材料于2017年7月5日17:00前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620房间。

(二)审查。我局负责对报名单位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汇总应聘单位资料并进行审核,对入围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提出拟聘单位;

(三)考察。对入围学术机构进行考察,最终确定1家学术机构作为我局课题研究机构 

联系人:苗小姐

联系电话:82691222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