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使用的菌种应如何标示?
答
普通食品使用的菌种的标签标示,建议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65号)中的菌种名称标示至具体的菌种名称。
婴幼儿食品使用菌种的标签标示,建议按照《关于公布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5号)中的菌种名称和菌株号标示至具体的菌株名称。
添加菌种的含量标示建议以10的六次方加单位的方式,即以“nx106CFU/g或nx106CFU/mL”的形式标示。
文章来源: a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