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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广西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 日期:2026-03-19
  •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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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布

2025年度

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食品相关案例如下:


生虫、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

批发部被罚4.6万元

2025年4月24日,百色市西林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瑞铭粮油批发部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生虫、过期及临期的多个品牌大米拆封后,通过混合搅拌、鼓风除杂等简单处理,重新封装入原厂或其他品牌包装袋中进行销售,通过非法手段掩盖食品的真实状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涉案大米原料总计9910公斤(包含超过保质期原料2273公斤),货值49531元。

经查,瑞铭粮油批发部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冒用他人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多种违法行为。

案发后,该批发部召回部分已售产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西林县市场监管局没收涉案的违法大米原料、成品、半成品共计9910公斤,没收违法所得920元,并处罚款4.6万元。


在凉茶中添加麻黄草

商家被提起公益诉讼

2022年初至2023年10月,苏某妮、童某明在梧州市长洲区经营凉茶店,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自制“寒咳茶”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原料麻黄草,市场监管部门从其店铺及7家加盟商处查获的茶底原料均检出麻黄碱成分。

经调查,两名经营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持续近2年,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对本地凉茶行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2024年,两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随后,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25年4月,经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苏某妮、童某明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0.12万元。

宣称饮品能治病

南宁一公司被罚20万元

2024年12月,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广西全然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传销模式收取各种加盟费和会员费,宣称其所销售的植物酵素可治疗癌症及各种疑难杂症。

经查实,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生产的烈生元@植物酵素饮品存在宣传虚假功能功效的行为,饮品外包装上使用的商品条码构成未经核准使用厂商注册条码行为。2025年7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被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