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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当仅使用食用香精时,可以标示为“食用香精香料”吗?

  • 日期:2020-12-27
  •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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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仅使用食用香精时,可以标示为“食用香精香料”吗?

使用了食用香精、食用香料的产品,可以在配料表中标示该香精、香料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用香精”或“食用香精香料”。食品用香料需列出GB 2760-2014和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规定的中文名称,可以使用“天然”或“合成”的定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