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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辅料在终产品中是否需要标注?

  • 日期:2020-11-30
  •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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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辅料在终产品中是否需要标注?

除符合豁免条款要求外,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辅料应当标示。若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辅料属于食品或食品原料,应当按照其实际含量或添加量在配料中排序并标示。若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辅料属于食品添加剂,在最终产品中起到工艺作用的,应符合GB 2760-2014的规定,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 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