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原创】中国香港修订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准许列表解读

  • 日期:2023-08-14
  • 来源:中食安信
  • 阅读:2647
  • 手机看

2023年5月,中国香港对《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进行了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于2023年8月28日。由于上一次修订还是2008年,所以本次修订改动较大,防腐剂/抗氧化剂共新增了29种,调整了4种,删除了3种。中食安信对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1、调整了防腐剂/抗氧化剂的定义

防腐剂/抗氧化剂的定义调整后,生育酚、醋酸钠、二氧化碳、抗坏血酸、磷酸等不在现行法例规管的食品添加剂将正式列入防腐剂/抗氧化剂正面清单,此举将进一步规范防腐剂/抗氧化剂的管理。另外,新定义(见表1)强调了“任何添加在食物中作为营养素的维他命和矿物质”不属于防腐剂/抗氧化剂,比如维生素E若作为营养素使用则不需要遵循本条例。

表1 防腐剂/抗氧化剂定义对比

现行版《食物内防腐剂规例》

修订版《食物内防腐剂规例》

指任何能抑制、减慢或遏止食物的发酵、发酸或其他变坏过程或能掩盖食物腐烂征状的物质,但不包括 ——

(a)(由2008年第85号法律公告废除)

(b)任何准许染色料;

(c)食盐(氯化钠);

(d)卵磷脂、糖或生育酚;

(e)烟酸或其酰胺;

(f)醋或醋酸、乳酸、抗坏血酸、柠檬酸、苹果酸、磷酸、多磷酸或酒石酸或本段所指明的任何酸类的钙盐、钾盐或钠盐;

(g)甘油、酒精或适合饮用的烈酒、异丙醇、丙二醇、一醋精、二醋精或三醋精;

(h)草药或蛇麻草浸膏;

(i)用作调味的香料或香精油;

(j)透过名为熏制的加工处理而添加于食物内的物质;

(k)将食物包装在密封容器内时所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或氢;

(l)用于制造已搅忌廉的一氧化二氮;或

(m)来自黑曲霉变种的葡萄糖氧化酶。

指保护食物免受微生物而致变坏以延长食物保质期,于食物加工的任何阶段中添加于或使用于食物内或食物上而通常不视为或用作食物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

(a) 食盐(氯化钠);

(b) 糖;

(c) 酒精或适合饮用的烈酒、异丙醇、一醋精;

(d) 草药或蛇麻草浸膏;

(e) 用作调味的香料或香精油;

(f) 透过名为熏制的加工处理而添加于食物内的物质;或

(g) 任何添加在食物中作为营养素的维他命和矿物质。

指保护食物以避免因氧化作用而致变坏(包括脂肪酸败及变色)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 ——

(a)卵磷脂;

(b)抗坏血酸,或其盐类或酯类;

(c)生育酚;

(d)异抗坏血酸、柠檬酸、酒石酸、磷酸、乳酸;或任何该等酸类的钙盐、钾盐或钠盐;

(e)葡萄糖酸的钙盐、钾盐或钠盐;

(f)醋酸和脂肪酸甘油酯、乳酸和脂肪酸甘油酯,或柠檬酸和脂肪酸甘油酯;或

(g)来自黑曲霉变种的葡萄糖氧化酶。

指保护食物免受氧化而致变坏以延长食物保质期,于食物加工的任何阶段中添加于或使用于食物内或食物上而通常不视为或用作食物的任何物质,但不包括任何添加在食物中作为营养素的维他命和矿物质。

2、删掉了3种已不再使用的防腐剂/抗氧化剂

修订版删去了3种食品添加剂,分别是碳酸铜、二苯基和甲酸。对比内地的情况,碳酸铜和二苯基不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而甲酸仅可按香料使用。所以,内地企业在出口香港地区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甲酸在食品中起到的功能作用。

3、新增了20种GMP防腐剂/抗氧化剂

修订版新增了20种GMP防腐剂/抗氧化剂,可按照优良制造规范原则(见附件1)适量在食物中使用(见表2),且不限定食品类别。现行版本中可按照优良制造规范原则适量在某些食物类别中使用的防腐剂/抗氧化剂只有3个,即尼生素、丙酸和溶菌酶。

表2 新增的20种GMP防腐剂/抗氧化剂

序号

名称

INS编码

1

冰醋酸

260

2

抗坏血酸,L-

300

3

醋酸钙

263

4

抗坏血酸钙

302

5

乳酸钙

327

6

二氧化碳

290

7

柠檬酸

330

8

柠檬酸和脂肪酸甘油酯

472c

9

异抗坏血酸

315

10

葡萄糖氧化酶

1102

11

卵磷脂

332

12

一氧化二氮

942

13

醋酸钾

261i

14

乳酸钾

326

15

醋酸钠

262i

16

抗坏血酸钠

301

17

异抗坏血酸钠

316

18

乳酸钠

325

19

柠檬酸三钙

333iii

20

柠檬酸钾

332ii

4、调整为GMP的4种防腐剂/抗氧化剂

除了上述新增的20种GMP防腐剂/抗氧化剂,修订版还将现行版本中已有的4种防腐剂/抗氧化剂使用范围调整为GMP,不再针对个别食品类别规定限量,详见表3。

表3 现行版本中调整为GMP的4种防腐剂/抗氧化剂

序号

名称

INS编码

1

丙酸钙

282

2

丙酸钾

283

3

丙酸

280

4

丙酸钠

281

5、新增了9种有确定使用范围和限量的防腐剂/抗氧化剂

修订版新增了9种指定使用范围和限量的防腐剂/抗氧化剂,其中磷酸盐就包括了30个具体的防腐剂/抗氧化剂,所以,实际上新增的防腐剂/抗氧化剂数量还是比较多的,详见表4。

表4 新增的9种指定使用范围和限量的防腐剂/抗氧化剂

序号

名称

INS编码

1

过氧化苯甲酰

928

2

月桂酰精氨酸乙酯

243

3

迷迭香提取物

392

4

硬脂酰柠檬酸酯

484

5

抗坏血酸酯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304

抗坏血酸硬脂酸酯305

6

磷酸盐

磷酸338

磷酸二氢钠339i

磷酸氢二钠339ii

磷酸三钠339 iii

磷酸二氢钾340 i

磷酸氢二钾340ii

磷酸三钾340 iii

磷酸二氢钙341 i

磷酸氢二钙341ii

磷酸三钙341 iii

磷酸氢铵342 i

磷酸氢二铵342 ii

磷酸二氢镁343 i

磷酸氢镁343 ii

磷酸三镁343 iii

二磷酸二钠450 i

二磷酸三钠450 ii

二磷酸四钠450 iii

镁二磷酸二氢450ix

二磷酸四钾450 v

二磷酸二钙450 vi

二磷酸二氢钙450 vii

三磷酸五钠451i

三磷酸五钾451ii

聚磷酸钠452i

聚磷酸钾452ii

聚磷酸钙钠452iii

聚磷酸钙452iv

聚磷酸铵452v

骨磷酸盐542

7

二醋酸钠

262ii

8

酒石酸盐

L(+)-酒石酸334

L(+)-酒石酸钠335ii

L(+)-酒石酸钠钾337

9

生育酚

d-α-生育酚307a

混合生育酚浓缩物307b

dl-α-生育酚307c

6、本次修订明确了某些防腐剂/抗氧化剂的标示要求

《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附表3“预先包装食物的标记及标签”中要求,食品添加剂在配料表中时,应同时标示其作用类别及具体名称/在食物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中的识别编号/在食物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中以“E”或“e”为词头的识别编号,如“防腐剂(二氧化硫)”或“防腐剂(220)”或“防腐剂(E220)/(e220)”。

根据前述可知,现行版本中很多常见抗防腐剂/抗氧化并未按防腐剂/抗氧化剂规管,所以在配料表中可以直接标示具体名称或同时标示其他作用类别名称,如“抗坏血酸”“生育酚”“酸度调节剂(柠檬酸)”等。但是,版本修订后,“抗坏血酸”“生育酚”“柠檬酸”等食品添加剂若在配料或终产品中发挥防腐剂/抗氧化作用,则应按要求标示为“抗氧化剂(抗坏血酸)”“抗氧化剂(生育酚)” “抗氧化剂(柠檬酸)”等。所以,建议出口到香港的企业在标签标示方面也应注意调整。

小结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预计将在2023年年底/2024年年初向立法会提交法例修订。另外,食安中心将建议修订规例通过后给予18个月的过渡期,并在修订规例生效前更新使用指引,以协助相关企业了解修订内容并做成相应调整。中食安信将持续关注相关法例修订流程进展,建议出口到香港的企业及时关注法例修订内容以提前作出预案调整。

附录1

“优良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包括符合下列各项规定的制造规范—

a.添加于食物内的添加剂分量,以发挥该添加剂的预期作用所需的最低分量为限;

b.因用于制造、加工处理或包装某食物而成为该食物的成分的添加剂,如并非为对该食物本身发挥任何物理或其他技术作用而使用,其分量被减低至合理地可能的程度;及

c.有关添加剂的配制和处理方式,与配制和处理食物配料的方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