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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查六类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 日期:2016-08-03
  •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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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今后,对辖区内食药行业“潜规则”不闻不问、伪造食品检验结果及动植物检疫结果、为食药品生产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等六类职务犯罪,将成为最高检在食药监管领域重点查办的对象。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下发《关于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贪渎并惩,重点查办六类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这六类重点案件包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曝光,损失后果严重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渎职犯罪案件;食品药品安全恶性事件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存在的食品药品行业“潜规则”不闻不问,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以罚代刑,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不移交的渎职犯罪案件;徇私舞弊,伪造食品检验结果及动植物检疫结果,或对应当检验检疫的不检验检疫以及延误出证、错误出证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拉拢腐蚀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

  《通知》还指出,各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围绕重点领域和案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做好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工作;强化组织协调,积极运用提办、交办、指定异地管辖等办案措施,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深入查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问题,形成高质量的预防调查报告,促进主管监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和解决监管空白等问题。

  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打击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强调为食药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据财新记者了解,自2015年以来,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3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133件3826人,其中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443件16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2655件3194人,其中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791件954人。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最高检注重通过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合力。2015 年12月,最高检会同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国务院食安办联合下发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着力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两法衔接”机制,这对于推动整个“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对于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发现线索难、立案监督难、监督处理难”的问题也将起到推动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