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大米,举报过期
全程操作“一气呵成”
坐地起价 敲诈超市
还发朋友圈炫耀
假维权,真碰瓷!
最近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
受理了一起“碰瓷维权”
来看看怎么回事
一气呵成的买米流程? 事有蹊跷!
我要举报海沧一超市销售过期大米,不用组织调解,给我举报奖励就行。
3月1日上午8:20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温某举报
称辖区某超市禹州店销售过期大米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原来
温某购买的米是“牧马湖丁优米”
保质期限至2022年2月28日
温某举报时
大米正好超过保质期9个小时
刚过期就举报?
会有这么巧的事?
执法人员觉得事有蹊跷
于是调取了相关监控
监控显示,8点04分温某进入超市并径直走向大米售卖区域,毫不犹豫地拿起“牧马湖丁优米”前往收银台结账。 8点08分付款成功后立即再次进入超市的大米售卖区域,要求超市赔偿并拨打了举报电话。
全程操作可谓是“一气呵成”
没有通常购买的查看、对比、挑选
而且温某买完立即举报维权
要求调查却不需要组织调解.....
这番操作
与一般消费者的反应相去甚远
温某书面要求予以举报奖励
敲诈超市还坐地起价 “碰瓷”证据确凿
执法人员继续深入调查
在查看超市店长与温某的聊天记录后发现
温某竟私下敲诈超市要求“私了”
短短五天内坐地起价
“私了”金额从600元涨至1000元
理由是“前往处理赔偿的路费成本”
左:温某,右:超市
不仅如此
温某还发了一条朋友圈“炫耀”
配上执法人员现场处理图
“碰瓷维权”证据确凿
执法人员要求超市下架过期大米
鉴于超市是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
对其不予立案处理
而温某因举报内容
不属于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未能获得举报奖励
执法人员劝诫其合理使用投诉举报权
避免碰瓷式维权,导致自身违法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大家
生财应有道,投诉要得当
欢迎大家举报市场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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