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柑皮、青橘皮指生理未成熟的柑橘果实的皮,请问贵局:在境内是否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
据信访人了解完全成熟柑橘果实的“橘皮、柑皮”称之为“橘皮(橘红)、陈皮”,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陈皮和石斛叶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5]1003号:“陈皮和橘皮实为同一物质,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由此可知,柑、橘(皮)实质是作为等同管理, 但生理未成熟青柑皮、青橘皮是否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信访人查询法规依据均未找到。
贵局作为食品生产许可许可管理机关,特向贵局信访,是否可以请贵局给出法律依据并书面答复,谢谢!
您咨询的青柑皮、青橘皮可否纳入食品生产许可问题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大辞典》(第二版)等,青皮,中药名,为芸香科植物橘 Citrus reticulata Blanco 及其栽培变种的干燥幼果或未成熟果实的果皮;青柑皮、青橘皮为中药青皮的别称,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目前,中药青皮未被列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中,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