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如何判定一个标准能够作为产品执行标准,能够作为产品执行标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咨询回复如下:每一个产品标准发布文本均会对该“产品”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企业拟生产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产品最终展示形式符合定义的规定,则该标准可作为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标准文本给出的产品“定义”不够清晰的,在标准“编制说明”里可能会有进一步解释。按照食品标准管理相关规定,编制说明与标准文本具同等效力,若对产品“定义”理解有歧义,可咨询标准发布机构或标准牵头单位进一步咨询。 2、关于“GB 31608能作为茉莉花茶的产品执行标准吗?”咨询回复如下:GB 31608对“茶叶”有明确的定义,即“以茶鲜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加工工艺制作,供人们饮用或食用的产品,包括绿茶、黄茶、黑茶、白茶、青茶(乌龙茶)、红茶,及以上述茶叶为原料再加工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和粉茶。”咨询材料中未提供“茉莉花茶”的具体信息,仅凭“茉莉花茶”无法判断其执行GB 31608是否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