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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开告知鱼肝油产品未经注册不得进口

  • 日期:2017-12-24
  •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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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一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再次明确:鱼肝油及相关产品,不得以普通食品报检进口;只有经过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鱼肝油产品,可以按照保健食品报检进口。

详细信息见下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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