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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不予注册的情形

  • 日期:2024-07-18
  •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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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不予注册情形有哪些?

答: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解读》(索引号:11100000MB0143028R/2023-915552)明确了不予注册的7种情形:一是申请材料作假、不真实的;二是申请材料不支持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三是申请人不具备与所申请注册产品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或者检验能力的;四是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正材料,或者提交的补正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是逾期不能确认现场核查日期,拒绝或者不配合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的;六是现场核查报告结论或样品检验报告结论为不符合注册要求的;七是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等注册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