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作为委托方申报的企业标准,能给被委托方使用吗?(包装上写着委托方是A,被委托方是B,包装上的执行标准可以是委托方的企标标准吗?)文章来源:anti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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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对于产品执行标准的标注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对于委托生产产品的标注内容,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合同约定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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