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的食药物质可以是药品资质的原料吗?比如我们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药食同源原料,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GMP证书和检验报告,安全指标按照GB 2761、GB 2762、GB 2763等食品安全国家通用标准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是不是属于资质齐全。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文章来源:anti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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