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以下简称“食药处”)发布题目为“制定《替代食品标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支持食品企业发展”的报道。此前同年8月,食药处发布第2023-56号告示,在《食品等的标准及规格》中新增了“替代食品”相关内容,对“替代食品”的定义、制造及加工标准、规格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发布的《指南》对“替代食品”标示事项包括内容及字符大小等作出规定,并明确该标示内容不视为违反现行法规中规定的不当标示内容。食药处为支持食品相关行业开发多种产品,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设定了该《指南》。下文为报道翻译内容:
食药处(处长吴裕耕)表示将制定发布《替代食品标示指南》,该《指南》提出使用植物性原料等制作的与动物性食品类似的“替代食品*”并进行标示的营业者应遵守的标准和方法。
*替代食品:以植物性原料、微生物、食用昆虫、细胞培养物等为主要原料代替动物性原料,以与现有食品类似的形态、味道、组织感等为标志而销售的食品。
随着消费者对替代食品的关注度增高,并在世界范围内相关市场的快速增长*,为了使用能够说明替代食品特性的标识、广告,从而支持相关行业开发多种产品,并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设定了该《指南》。
*世界替代食品市场规模:(19年)103.5亿美金→(25年)178.3亿美金→(出处:韩国农村经济研究院,2023年3月)
⑴ 指南适用范围包括生产、加工、进口、分装替代食品的营业者,在替代食品的容器或包装上标记为替代食品的情况。
⑵ 必须标示的事项:在替代食品主标识面上明确“替代食品”内容包括:①“替代食品”用语;②避免被误认、混淆为动物性食品等的产品名称;③是否包含动物性原料等3项标示内容都需要标识。
⑶ 替代食品必须标示的3项内容具体标识方法如下:
为方便消费者确认,“替代食品”用语要使用14磅以上的字符;
产品名中强调“动物性原料”或包括替代原材料名称的情况时,允许使用烤肉、汉堡牛排等动物性食品中使用的名称等。但为了避免误导,替代食品的产品名称中不得使用“牛肉”、“猪肉”、“牛奶”、“鸡蛋”等初级产品的名称。
<产品名标识方法>
√ 强调植物性产品的名称(“植物性”+XXX) 例:植物汉堡牛排,植物烤肉 √ 强调替代原材料名的名称(“原材料名”+XXX) 例:大豆制作的汉堡牛排,大豆制作的烤肉 √ 不包括动物性原材料名、料理名等,不存在消费者误认、混淆的可能性的名称 |
*上述3项中选择其一,将其标记为替代食品的产品名称
同时,必须用12磅以上的字体标示不含动物性原料。但是,如果食品生产中使用的酱料或调味料等含有微量动物性原料,则应将其内容进行标示,并与“不含动物性原料”等标识字体大小一致均为12磅。
*例:“不含肉”或“不添加肉”/“原材料-XX调味料中使用了XX动物性原料”
值得一提的是,仅在遵守《指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例外地使用韩国不当标示、广告规定中禁止标示的内容如:在标签中强调标识未使用的原材料(如MEAT FREE等),以及使用其他食品类型的名称(如香肠、火腿等),此类标示不视为违反了不当标示、广告法规的要求。
食药处在制定指南的过程中,为了反映各界的意见,运营了由消费者团体、畜产团体、食品业界、学术界、相关部门等参与的“替代食品标识协议体(“22.10.~23.8.”)”经过讨论,对替代食品的标识标准、方法等充分征求了意见。
今后在运营指南的过程中,将进一步收集消费者、营业者等各界的意见,完善不足之处,修改相关法令。
食药处嘱咐消费者在购买替代食品时,确认并购买食品主标识面上标识的替代食品、产品名称、是否包括动物性原料3项内容。食药处今后也将加强相关信息提供,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选择权,努力营造更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