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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酒类保健食品受试物应如何处理?

  • 日期:2023-08-14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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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酒类保健食品受试物应如何处理?


含乙醇的保健食品,受试物乙醇含量应小于或等于15%,否则应对受试物中乙醇含量进行调整。

  1、在按其推荐量设计试验剂量时,如超过动物最大灌胃容量,可以进行浓缩。乙醇浓度低于15% (v/v)的受试物,浓缩后的乙醇应恢复至受试物定型产品原来的浓度。乙醇浓度高于15%的受试物,浓缩后应将乙醇浓度调整至15%,并将各剂量组的乙醇浓度调整一致。
  2、不需要浓缩的受试物乙醇浓度>15%时,应将各剂量组的乙醇浓度调整至15%。在调整受试物的乙醇浓度时,应使用该保健食品的酒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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