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功能食品是指具有特定营养保健功能的一类食品。1993年,日本国内首次出现了两类功能性食品,即特定保健用食品和营养功能食品,但由于日本政府对这类功能性食品的审查过于严格,导致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不高,截止至2014年底仅获批1100多个保健功能食品。随着日本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剧,形成医疗支出剧增的严峻形势,因此日本政府于2013年开始推进功能性食品的市场准入,并于2015年4月颁布了功能性标识食品制度。
1、定义
保健功能食品是介于一般食品和医药品中间具有一定功能的食品。保健功能食品是经过日本厚生劳动省批准(认可)的,要对生理功能和特定保健功能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进行审查的食品,主要分为三类:特定保健用食品、营养功能食品和功能性标识食品。
(1)特定保健用食品
特定保健用食品是基于科学依据生产、有助于维持人体健康、标有“控制胆固醇吸收”等许可标识的食品。标识效果和安全性要经过国家审查,并获得消费者厅长官的许可。
(2)营养功能食品
营养功能食品是指以补充特定的营养成分为目的保健功能食品。其中营养成分的种类及含量必须符合厚生劳动省制定的标准,涉及13种维生素、6种矿物质和1种脂肪酸。该类食品的生产只要符合厚生劳动省制定的规格和标准即可。
(3)功能性标识食品
功能性标识食品是基于科学根据生产,不以病人为对象,在商品包装上有“调整肠胃状况”“抑制脂肪吸收”等标识特定功能的食品。通过摄取该类食品中的“功能性相关成分”,有助于保持或促进身体健康。
一般食品与保健功能食品比对图
2、功能性标识食品制度
功能性标识食品制度规定功能性标识食品原则上只针对除病人、未成年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以外的人群,其产品包装上可标识“有助于保持或促进身体健康”,不得标识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用语。该类食品安全性和功能性的科学依据信息必须要在日本消费者厅的网站上及时备案公开,方便消费者查询。
功能性标识食品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申请时间短,生产企业只需于上市销售的60日前向消费者厅提交符合与其声称的功能相符的科学依据进行备案,即可上市销售。
(1)申报准备
判断食品是否为功能性标识食品对象
明确食品安全性及功能性科学依据
符合生产制造及品质管理体系要求
收集损害健康信息
适当标识
(2)申报所需材料
该食品相关标识的内容
食品企业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安全性及功能性依据的相关信息
生产制造及品质管理的相关信息
其他必要事项
3、市场规模
近年来,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市场规模持续扩增。根据日本富士经济公司的调查,预计2018年保健功能食品的市场规模将比去年增长5.4%,达到7115亿日元。
功能性标识食品2017年度日本市场规模为2050亿日元,比上一年度的1113亿日元增长937亿日元。在商品形态方面,除了酸奶以外,饮料、健康食品和营养补充食品的市场规模也在继续扩大。一些具有预防生活方式类疾病和骨质疏松、调理肠道、减脂等功能商品的销售也呈增长态势。
2017年,减肥类产品市场规模持续扩增,除了减肥类产品大卖以外,健康食品和营养功能食品也因电视、广告等的宣传作用,迅速扩大了市场需要。专家预测,2018年度功能性标识食品的市场规模预测达到2500亿日元。由此看来,功能性标识食品在今后会具有更广阔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