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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食品添加剂名称如何标示?

  • 日期:2022-10-23
  •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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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如何标示?


食品添加剂标签首先应该在醒目位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应按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质量规格标准和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规定的名称标示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若上述名称有多个时,可选择其中的任意一个。若上述名称为一类食品添加剂名称时,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标示为“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或“单双硬脂酸甘油酯”或“单硬脂酸甘油酯”等。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应符合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中第3章命名原则的规定。

在食品用香精的标签上如果已经标示了“食品用香精”的字样,可不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