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问答】关于豌豆组织蛋白位于配料表最后一位的产品是否可以执行豆制品标准GB2712的疑问

  • 日期:2024-03-16
  •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阅读:339
  • 手机看

问:

  现有一款产品,配料表中顺序:饮用水、菜籽油、复配增稠剂(甲基纤维素、磷酸酯双淀粉、食用香精、甜菜根粉、茶提取物、香辛料提取物(胡椒、大蒜)、辣椒提取物、豌豆纤维、食用盐、麦芽糊精)、椰子油、豌豆组织蛋白,产品类别:豆制品(豌豆蛋白制品),执行GB2712是否合规?GB2712中对豆制品的定义:以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

答: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2.1规定,豆制品是以大豆或者杂豆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建议您结合实际产品的原料属性、生产工艺等对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