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采用水代法、压滤法工艺制成的芝麻香油,其溶剂残留量执行什么规定?
文章来源: antion
答:
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溶剂残留量≤20 mg/kg,其中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检出值小于10 mg/kg时,视为未检出)。对于采用水代法、压滤法工艺制成的芝麻香油,其溶剂残留量应按压榨油的规定执行。文章来源:antio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