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参加北京市“两会”,市人大代表、密云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常艳军再次将建议聚焦职业索赔、职业举报问题。
她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在性质上做出明确定性及负面评价,公安机关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因为不到10元的商品被罚5万元
“一个小商店,因为货值不到10元的小食品,被职业索赔人投诉食品过期,就被处罚了5万元,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常艳军说,对于个体户或小微企业来说,罚款或赔偿意味着一年的辛劳付诸东流。
2020年8月,常艳军开始担任密云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随即,职业索赔人“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问题进入她的视野,也成为她履行市人大代表职责的建言主题词。
常艳军认为,恶意职业索赔、职业举报不但阻碍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还破坏营商环境,浪费行政资源。
常艳军介绍,恶意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一般表现为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对象,以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广告虚假宣传、食品内存在异物等为由,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进而获取商家大额赔偿,获取政府举报奖励金。而且,这类投诉举报很多都有“夹带”“调包”“投放”“威胁”等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
建议相关部门对“恶意职业索赔者”区别对待
近年来,“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屡禁不止,并且呈现出团伙化、规模化、专业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常艳军认为,严肃规范处置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迫在眉睫。
常艳军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在性质上做出明确定性及负面评价,打掉“恶意职业索赔”头上的“打假”光环,揭露其恶意举报投诉商家、滋扰国家行政部门、滥用投诉举报诉讼权利及破坏营商环境的恶行与危害。
她建议参照上海模式,由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联合建立职业索赔人名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环节,对“恶意职业索赔者”区别对待。由公安机关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建议建立柔性执法清单压缩举报获利空间
常艳军介绍,在2021年初北京市“两会”上,她就职业索赔提出建议以来,对这一问题的规制已经有所进展。
去年,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一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座谈会上,常艳军曾就职业索赔问题发言,引起市政府领导及企业界共鸣。
随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就此出台内部指导意见,使执法部门对职业索赔问题的处理有了基本遵循。
2021年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常艳军说,这给规制职业索赔问题提供了条件。
在今年“两会”上,常艳军就此进一步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并完善审慎监管制度,以规范和发展并重为原则,建立柔性执法清单制度,为相关部门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更有力的支撑,从法规制度上不给职业索赔以可乘之机,压缩其通过投诉举报而获利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