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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在缺少国家标准检测方法情况下,食品相关产品的检测方法需要经过哪个部门的评估和认证?

  • 日期:2020-08-23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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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相关产品申请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在缺少国家标准检测方法情况下,如何确定新检测方法或报告是否被认可的问题。“关于检测方法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评估和认证”,具体指哪些部门? 市场监管局?还是相关资质实验室?是否有列表或者标准供我们参考执行?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公布。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通过。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可以看出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