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评估报告,将阿斯巴甜归为“可能对人类致癌”(2B类致癌物)之列,每日允许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 40 毫克。(查看相关报道)实际上,我国对食品中添加阿斯巴甜等添加剂也有严格要求。记者发现,近期,多个商家因违规使用阿斯巴甜被处罚。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相关食品饮料时,应多关注配料表。
调味料中阿斯巴甜含量过高被罚5.1万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近日,广州增城华栋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番茄味调味料被检测出阿斯巴甜含量过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并依法被罚款5.1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阿斯巴甜作为甜味剂可以用于面包、糕点、饼干、饮料、调味品等食品中,但是必须符合相应的使用标准。
记者查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发现,固体复合调味料中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为2.0g/kg;液体复合调味料中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为1.2g/kg;酱腌菜中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为0.3g/kg;饮料中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为0.6/kg,使用量标准最大的是胶基糖果,为10.0g/kg。
多商家销售含阿斯巴甜食品未标详情被罚
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阿斯巴甜应标注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阿斯巴甜进入人体后会分解出苯丙氨酸,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因此需要标明。记者发现,有多个商家因销售含阿斯巴甜食品未标详情被罚。据天眼查App近日消息,美特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因售卖的食品标签配料表中阿斯巴甜未标注是否含有苯丙氨酸,被罚款1000元;桂林兰雨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食品中添加了阿斯巴甜却未标明含苯丙氨酸,被罚款5000元;安徽唛口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粗粮锅巴未按规定标示为“阿斯巴甜(苯丙氨酸)”,被罚款8000元;南京多米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品未标注含有苯丙氨酸、营养成分表部分项目缺失,被罚款8万元。
专家提醒:消费者应多关注配料表
阿斯巴甜被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后,令不少消费者陷入迷惘:甜味剂还安全吗?该如何选购?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按照国家规定,食物中所有添加的成分都要写在配料表中(包含所有添加剂),因此消费者在选购食品饮料时,应多关注配料表。在配料表中出现的是食品中实际含有的成分,其中排序靠前的是主要成分,排序靠后的是次要成分。同时,也不必将食品添加剂妖魔化,盲目追求“0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