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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线上采样不达标率近四成 明显高于线下 专家呼吁完善立法落实电商平台责任

  • 日期:2021-03-15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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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的商品质量,仍然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高达38.70%,明显高于线下采样商品”的结论出现在了一份新鲜出炉的报告中。

这份报告名为《全国部分消协组织2020年比较试验汇总分析》(以下简称《分析》),在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和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第四届3·15互联网消费论坛暨网络商品质量与平台责任研讨会上发布。

针对线上商品不达标率较高问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平台需要增强法律和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平台内的销售假冒伪劣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线上不达标率达近四成 家用电器不达标率最高

“互联网的崛起与迅速发展,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诸多新的课题。在电商方面,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事情有增无减,我们怎样用法律的武器保证互联网商品的质量,促进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是当今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人何山说。

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统计,中消协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消协组织2020年发布了22次标注样本来源的比较试验结果,涉及测试商品1191件。

其中,线上采样832件,不达标的322件,不达标率为38.70%;线下采样359件,不达标的110件,不达标率30.64%。“这说明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明显高于线下采样商品。”《分析》说。

据了解,“比较试验”是消协组织依法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一种重要的手段,“实际上是消协组织的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到网上或者实体店去购买商品,然后结合消费者实用的或者消费者关注的特点,通过国家权威的有资质的机构来对它的产品性能进行一些检测和比较的方法,出来结果后向社会公开发布”。陈音江说,这对督促商家的诚信守法经营和引导消费者放心安全消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分析》显示,1191件采样商品主要涉及服装鞋帽、儿童用品、日用百货、家居产品、家用电器、医疗保健、电子产品和房屋建材等8种商品类型。其中,家用电器类样品不达标率最高,不达标率为73.86%,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性能不佳、耗电量大、标识不规范以及设计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其次是家居产品、日用百货和房屋建材类样品,不达标率分别为56.02% 、44.74%和40.00%;此外,儿童用品类样品不达标率为28.27%,服装鞋帽类样品不达标率为26.90%,电子产品类样品不达标率为10.00%,医疗保健类样品不达标率为4.00%。

值得注意的是,在消协组织测试不达标的采样商品中,部分儿童用品测试不达标问题相对突出。例如,上海市消保委公布的童鞋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有6件童鞋样品检出邻苯二甲酸酯超标,3件童鞋样品检出重金属超标。研究表明,邻苯二甲酸酯可通过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进入体内干扰内分泌,危害男婴的生殖系统发育。

此外,上海市消保委公布的30件儿童运动头盔比较试验结果中,有19件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主要集中在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头盔重量等方面。另外,还有部分儿童玩具、儿童文具和儿童服装等儿童用品也存在测试不达标问题。

平台如何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建议加大责任划分

线上不达标率较高的问题,在多位专家看来,有多方面的原因,但首先平台自身难辞其咎。

何山说,网络商品不达标率较高,主要是电商平台的责任太轻。网络商品的销售商家地域很广,消费者遇到问题找销售商家维权的成本很高,平台一般只要提供商家联系方式就可以规避责任。所以应该继续加大平台的责任划分,对于明知或应知平台内销售假冒伪劣行为的,平台不仅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而且消费者可以依据消法要求惩罚性赔偿,让平台承担与其地位或获利相称的责任义务。

陈音江也直言不讳地指出,平台内销售商品不达标率较高,说明平台内商品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可能在规则制定或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和短板,或者存在把关不严、管理不力、责任不强等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以她曾在平台上买到过三无产品的亲身经历来说明,平台在资质审查方面首先需要尽到责任。在她看来,平台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目前在法律上还存在缺失问题。一是适应最新形势的产品质量法还在修订中,尚未出台;二是虽然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于平台经营者义务的规定,但是目前在落实上存在问题,还需要在平台责任落实商有一个更细化的要求和规定。比如,没有资质的经营者到平台上经营的话,平台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需要具体的责任规定,这就导致平台经营者有逃避法律责任义务的空间和可能性。

“平台责任很重要,因为平台确实是电子商务的核心环节,如何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是我们净化电商相关消费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说。

李斌说,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平台承担连带责任不是一个常态,而是特定情形满足情况下平台要承担责任,这就涉及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如果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入驻的经营者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平台却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平台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实际上,消费者主张经营者和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就要举证证明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入驻的经营者制假售假企业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但如何证明平台“明知”是很难的。在证明“应当知道”上,可以看客观行为。参考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当平台已知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却没有采取屏蔽、断开链接、暂停服务等等措施避免损害发生或扩大,这必然带来连带责任。

商家平台监管者均有责 多元协同治理是大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光建分析线上不达标率很高且明显高于下的原因,认为有几种可能性:比如,同样一个厂家生产商品提供给线上和线下的不一样的,“这种情况有,但是很少,更多的可能性是现在线上一些商品的生产厂家是不规范的,或者是三无的厂家”。在许光建看来,这个原因不是电商平台的,而应由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去加大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这是最重要的,是源头”。

同时,电商平台应当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至于说跟生产厂家是什么比例,我觉得这个应当个案,因为情况不一样的,但不能说跟我没关系,这不行的”。许光建说,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应如何具体化,在不同地方或者不同产品商应该是不一样的,需要进一步细化。

许光建同时提醒,电商平台的产品质量保障问题,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消费者组织及研究机构等也应发挥更大的作用。“涉及产品质量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是相当复杂的,完全依靠政府是不现实的,政府再努力很多事情是想不到的,应该是一个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生产厂家、电商平台一种协同治理的式比较有效,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机构等加大对电商平台营销模式、产品质量保障模式等新问题、新现象的研究,及时发声,让广大消费者了解有哪些地方容易出问题,也非常有价值。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周清杰认为,线上的不合格率远超线下,从表面或者直接的原因来看,“实际上是我们线上的交易量很大,而且上升非常快,互联网的经济线上出了问题之后传播得会更快一点,线下的一般在出问题后没有反馈到平台或者媒体上”。

仔细分析,则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商家的问题,商品不合格就将其拿到了市场。二是平台的原因,目前来看平台责任不到位问题确实存在。三是监管方面尚有漏洞。无论是线下不达标的,还是线上不达标的,这些商品是如何进入市场的?这就意味着从生产环境进入市场的第一关,监管部门没有把好。毕竟,线上线下只要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都应该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产品质量标准,这是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此外,消费者也存在不理性的问题,如盲目贪图便宜等。

周清杰认为,多元协同治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第一,我们需要完善立法,解决游戏规则制定的滞后性问题。第二,严格监管,包括通过互联网科技特提升我们的科技含量智慧监管,提高我们的监管效率。监管者如何和平台进行协作,进行信息的共销和风险交流,也需要重视。第三,平台如何加大自己的治理,对平台上的经营者加强监督管理。第四,商家需要增强诚信意识,要知道虽然是线上的金鹰,和消费者并不见面,但是责任一点也不少。第五,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能盲目贪图便宜,“一分价钱一分货,这是市场的基本游戏规则”。在消费者维权方面,如遇困难,可以积极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及消费领域的一些专业媒体进行维权,来提高社会共治的效果。此外也希望相关研究和专业组织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数据优势,给线上消费提供更多的指导。

孙颖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线上销售假冒伪劣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跨区域网络案件加大查办协调力度,加强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用监管,根据平台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平台或商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