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宣称非保健品具有保健功能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相关法条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