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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海报惹祸 绝味鸭脖违反广告法被罚60万元

  • 日期:2017-12-23
  •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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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期间,湖南长沙绝味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绝味食品”)因涉嫌宣传不雅图片和发布不尊重女性广告,被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调查。

12月22日,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工商部门已于22日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长沙绝味食品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营销公司。

22日下午,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将汲取本次事件的深刻教训,也愿意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指导。同时,向消费者发布“致歉信”。

涉不雅广告被罚款60万元

针对不雅广告,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处罚决定书显示:11月1日、3日,长沙绝味食品天猫旗舰店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上,登出了公司双十一促销广告文案。因该文案涉嫌媚俗,引发网络舆论的负面评论。对此,工商局于11月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该局认为,当事人两次在不同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网络广告图片媚俗,文字低俗,其内容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相关禁止性规定,要求其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6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休闲卤制食品行业的企业,为全国食品工业优秀龙头企业,其主要销售渠道采取加盟模式,目前全国门店近9000家,加盟商为3000余名,整个体系员工两万名。

涉事公司向消费者致歉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称,长沙绝味食品系绝味食品股份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双11”促销文案由该公司委托长沙汇邦广告公司全权设计、制作、发布。事发后,长沙绝味食品作为此次事件的主体,被工商部门罚款60万元,长沙汇邦广告公司作为全权设计、制作、发布方,被罚款60万元。

22日下午,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全国消费者发布致歉信。

绝味食品表示,积极配合长沙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情况调查,接受工商部门对此事作出的处罚决定;重新梳理明确了公司广告设计和发布权限审核制度和流程,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广告宣传审核力度;追责此次“双11”广告文案事件直接营运、监管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