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的贮存和运输活动,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第四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根据《食安法》的要求,食品的运输条件需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要求,同时在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需要由食品生产企业来制定并实施控制。
标准中对运输条件的规定: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要求根据食品的特点和卫生需要来选择适宜的贮存和运输条件。
——源自《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31621-2014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中对食品的运输条件也做出了如下的要求:
——源自《GB 31621-2014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食品的运输条件在原则上要保证保质期内的食品安全,并且部分食品标准对食品的运输条件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如即将实施的《GB 3164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10.3中对速冻食品的运输条件做出了详细的要求,企业在生产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中的要求来执行。
——源自《GB 3164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
《GB/T 31121-2014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8.3中提到“需冷链运输贮藏的产品,应符合产品标示的贮运条件”。所以,对于果蔬汁及饮料的产品,企业应保证产品的运输条件能够保证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并且运输条件应该与标签上的信息一致。
——源自《GB/T 31121-2014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