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介绍
日常法规咨询
合规管理系统
行业信息服务
食品报批注册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食安快讯
安信学院
联系我们
食安快讯
【问答】关于“皂角米”能否在福建省内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咨询
日期:2023-09-24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804
手机看
问
文章来源:www.antion.net
文章来源:中食安信
2022年05月09日,贵州省卫健委发布《DBS52/ 061-202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皂角米》, 此地方标准于2022年11月08日实施。如生产地址在福建省厦门市,是否可以在贵州省采购符合《DBS52/ 061-202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皂角米》要求的皂角米作为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文章来源: antion
文章来源:中食安信
答
皂角米不是福建省地方特色食品,没有在福建省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进行生产的依据。
文章来源:中食安信
Copyright © 2013-2025 ANTION.NET 中食安信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07265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875
北京网站建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