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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年2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类公众咨询问题解答汇总

  • 日期:2020-03-22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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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疫期间私人经营的蔬菜店可以开门吗?

提问:防新冠状病毒期间,私人经营蔬菜店铺可以开门,正常经营吗?经营人群:自己社区居民。

回复:您好,不涉及活禽等,证照齐全可以开业。如果您在湖北省或武汉市等地经营,建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特殊时期的地方法规。

回复部门:办公厅 

时间:2020-02-07

2. 安全生产法 

提问:您好,国家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已经修改,但查询政策法规中法律法规没有更新。采用的是2002成文标准。

回复:您好,您的诉求请咨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总局的关注。

回复部门:办公厅 

时间:2020-02-12

3.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测方法认证

提问: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特殊时期,依然坚持回复我的咨询留言。我们曾于1月15日向总局留言,咨询食品相关产品申请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在缺少国家标准检测方法情况下,如何确定新检测方法或报告是否被认可的问题。得到回答的内容如下:“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接触材料及相关制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相应的检测方法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评估和认证。” 同时我们也咨询了地方市场监管局,也是类似的回答,没有明确认可的意见。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关于检测方法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评估和认证”,具体指哪些部门? 市场监管局?还是相关资质实验室?是否有列表或者标准供我们参考执行?

回复:您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公布。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通过。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可以看出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回复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0-02-17

4. 请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何时发布? 

提问:请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划何时发布?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的关注。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正在规章审查过程中。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0-02-21

5. 海关的检验检疫证明的真伪查询

提问:海关的检验检疫证明的真伪,能否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中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来辩别真伪。谢谢。

回复:您好,只能查询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不能查询检验检疫证明。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时间:202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