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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采用在原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印刷中文标签方式进行标示的标签审核范围

  • 日期:2022-01-28
  •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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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GB7718-2011问答56的规定:“采用在原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外【加贴】中文标签方式进行标示的,加贴中文标签应按照GB7718-2011的方式标示;原外文标签的图形和符号不应有违反GB7718-2011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对于【印刷】中文标签的情况GB7718-2011并未提及。请问:对于采用【印刷】中文标签标示的,是否同样适用问答56?即标签审核时,只需印刷的中文标签的内容符合GB7718-2011的要求,原外文标签部分由于不属于标签审核的范围,可与GB7718-2011的要求有出入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即可。谢谢!

您好!对于中文标签直接印在产品上的,应适用于问答五十六条第一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中文和外文,也可以同时使用繁体字。《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强制要求标示的内容应全部标示,推荐标示的内容可以选择标示。进口预包装食品同时使用中文与外文时,其外文应与中文强制标识内容和选择标示的内容有对应关系,即中文与外文含义应基本一致,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中文汉字字号。对于特殊包装形状的进口食品,在同一展示面上,中文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外文对应内容的字体高度。”